約僱人員(身心障礙人員)
臺北市立萬華國民中學TaibeiUpdate time: August 12,2019
Job Description

公務電話 02-23394567#160
官職等 無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名額 1 性別 不拘 機關類型 各級學校 資格條件 (一) 高級中等學校畢業者。
(二)具備電腦文書處理Word,Excel,Internet等文書編輯處理能力及e-mail收發等資訊能力 。
(三)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大陸地區人民須設籍滿10年),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六條及第二十八條規定情事之一者。
(四)無性侵害、性騷擾、性剝削紀錄或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情事;或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有性侵害行為屬實,或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及終身(或一年至四年,於該管制期間)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情事;或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二款及第三款規定,不得聘(僱)用或解聘(僱)用或認定一年至四年,不得聘(僱)用情事。
(五)領有身心障礙手冊。 工作項目 1.辦理教務處相關行政業務。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 臺北市 萬華區 工作地址 10864臺北市萬華區西藏路201號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自即日起至108年8月12日(星期一)前將相關表件以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本校人事室(地址:10864臺北市萬華區西藏路201號,聯絡電話:23394567轉160或165)報名,並請於信封上註明「報考約僱人員」,逾期或證件不齊或親自報名者,恕不受理報名。(二)工作報酬:以220薪點約僱,依折合率計算,每月薪資新臺幣27,434元,另須負擔勞保、健保及勞退自付金額。(三)報名應繳資料及證件:所繳證件請用A4紙張影印裝訂,恕不退還;如須退還者,請附填妥姓名、住址及郵票之回郵信封乙只,俾利郵寄。1.甄選報名表(請自行繕打列印,並貼妥最近三個月內正面2吋半身照片)。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4.身心障礙手冊影本。5.相關經歷證件或離職證明書。(無者免附)6.簡要自傳。7.切結書。8.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告知暨同意書(四)連絡電話:23394567轉160或轉165林先生或黃先生 (五)詳情請參閱簡章或本校網站(http://w3.whjhs.tp.edu.tw/) 須具公務人任用資格: 否 證照 福利 是否須輪值 否 特殊條件註記 歡迎身心障礙
歡迎原住民族 備註欄 公家機關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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