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校務基金工作人員 徵才公告(編制外人力)
徵才單位 資訊中心系統組 員額1名。
職稱 專案副工程師。
契約性質 不定期契約。
月支薪酬 每月新台幣 40,902 元起薪(含勞、健保個人負擔)。
工作項目
1. 教務資訊系統訪談設計,開發維護。
2. 教務報表設計開發。
3. 教務資訊系統問題排除。
4. 外部系統介接。
5. 其他校務資訊系統訪談設計,開發維護。
6. Windows Server伺服器管理。
7. 資訊系統安全開發,資訊安全(ISMS)執行。
8. 行政事項執行。
9. 主管交辦之臨時事項。
資格條件
1. 限具有法律上完全行為能力之中華民國國籍者,其屬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定居者,須在臺灣設有戶籍滿十年。
2. 限非本校用人單位各級(含上級)主管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
3. 具學籍之學生(含休學)不得應徵,惟應屆畢業生得經用人單位同意准予參與甄選,如經錄取應於到職日前完成學業並繳交畢業證書,否則撤銷其錄取資格。
4. 具系統分析或程式開發及維護相關工作經驗,熟SQL語法、ASP.NET Web Form、MVC、HTML、JavaScript、JQuery、Responsive Web Design程式撰寫經驗。
5. 熟Oracle或MS SQL資料庫。
6 具Windows伺服器管理經驗者尤佳。
7. 應具有 碩士 以上學位且具備自行開發資訊系統之工作經驗,請提供相關證明資料。
8. 若具有 學士 學位者,需有自行開發校務資訊系統之工作經驗二年以上,請提供服務證明。
9. 具有程式設計證照或資安證照尤佳。
遴選程序
一、第一階段:「資格審查」,經審查通過後,擇優通知參加第二階段甄選。
二、第二階段:「公文製作」評定通過者,始安排進行第三階段甄選,項目如下:
(一)「公文製作」:公文製作題目(如簽、函等)至少1題以上,必要時得輔以「工作模擬測驗」,請應徵者預先準備。
(二)「性格測驗」:進行「性格及就業測評系統」測驗(時間約30分鐘),以瞭解應徵者的性格特質與出缺職務之適配度。
(三)工作專業測驗:用人單位得視需要增加筆試或測驗(如資訊系統開發等)。
三、第三階段:組成遴選小組進行「公開面試」,並俟查閱應徵者「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資料」完成後(時間約3週),始公告甄選結果於用人單位網頁-最新消息。
應徵方式與日期
一、 採書面報名,請備妥下列文件並依序排列合併裝訂為一份。
1. 校務基金進用工作人員應徵報名表。 (請至人事室網頁/校務基金工作人員管理下載最新表格)。
2. 個人簡介與自傳(A4紙張直式橫書),有關經歷專長請盡量詳述。
3. 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外國學歷須經本國主管機關之驗證或認證)。
4.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大陸地區人民在臺設籍滿10年之證明文件。
5. 其他可反映個人工作能力與相關經驗之(證照)文件影本。
二、履歷收件:每七天為一個週期收件,逐週期收件檢視;履歷表外、盡量附上個人實際成果資料或資訊;請自公布後盡早投遞,適合人員優先面談、適任者優先錄用;不適合或資料不全者,恕不退件及回覆。
三、寄送地點:64002雲林縣斗六市大學路3段123號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應徵資訊中心系統組專案副工程師】資訊中心系統組劉先生收(信封請註明應徵專案副工程師),或於公告截止日下班前親送資訊中心系統組,面試時間則另行通知。 聯絡人:劉先生(05-5342601#2668)。
備註
1. 本校將依規定查閱應徵人員有無「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資料」。
2. 本次甄選之員額如經本校凍結或取銷時,均不予通知進行面試。應徵人員寄送之應徵文件,除聲明協助寄還並自行檢附回郵信封之外,均不予寄還。
3. 除應徵人員提出請求發給未錄取通知外,本次甄選結果將公告於用人單位網頁,概不另行個別通知。
4. 錄取人員經用人單位通知報到而無法完成報到者,得取消錄取資格。
5. 本次甄選得就甄選人數之二倍列候補人員,在候補有效期間(4個月)內,遇錄取人員未報到上班或中途離職者,由候補名單中依序遞補。
6. 待遇、工作時間及其它管理事項悉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
7. 本校得視收件狀況逕行延長本職缺之公告收件截止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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