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電話 02-27256143#6143
官職等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職系 視聽製作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名額 1 性別 不拘 機關類型 行政機關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具視聽製作職系任用資格者。二、國內、外專科以上畢業(國內外學歷須經教育部認可)。三、需具新聞、攝影、剪接或設計製圖等專業技術能力,或相關工作經驗達一年以上。四、歡迎已轉任新聞職系之原視聽製作職系人員報名。五、無違反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等相關規定者。 工作項目 一、市長公開行程、假日值班。二、市政圖片、影片製作。三、行政性公文、議員索資及人民陳情案件承辦。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 臺北市 信義區 工作地址 臺北市政府秘書處媒體事務組(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1樓東北區)。 聯絡方式 意者請於108年7月30日前以書面或線上方式擇一送件,說明如下:(一)書面應徵:請依序檢附下列資料(均請以雙面列印A4格式直式橫書依序裝訂):1.公務人員履歷表(表內之簡要自述項務必填寫,末頁簽名,並加註白天可聯絡之辦公室電話、行動電話號碼及email信箱)。2.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影本。3.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國內外學歷須經教育部認可)。4.現職派令影本。5.現職銓敘審定函影本。6.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影本。7.如有英文檢定合格證書者,請附及格證書影本。以上資料請以掛號郵寄或親送至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1樓東北區:臺北市政府秘書處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視聽製作職系技士」,郵寄者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初審合格者擇優公告於本處網站,並公告面試時間,未獲面試者不另行通知,未獲錄取者,如需返還書面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並貼足郵資俾利郵寄。(二)線上應徵: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並請上傳相關附件(含考試及格證書、英語檢定等相關資料影本)。 須具公務人任用資格: 是 證照 福利 是否須輪值 否 特殊條件註記 備註欄 公家機關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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