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2008年6月被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人社部发[2008]43号)。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是专业的研究和决策咨询机构,从事教育科学、人力资源开发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研究,坚持服务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综合改革的方向,深入研究当前教育改革发展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充分发挥教育科研机构的智库作用,以系统的数据信息处理分析为基础,为加快推进全国教育改革发展和上海教育现代化提供咨询服务及理论支撑。成立至今,我院完成各类研究项目千余项,部分研究成果被政府行政部门、各类教育机构及相关的国际组织所采用,在教育教学研究和教育政策决策咨询研究领域形成了相当的影响力。
我们热诚欢迎海内外获得博士学位的精英加盟我站做博士后研究工作。现将本期博士后研究人员招收事项公告如下:
二、研究方向、研究任务及合作导师
三、招收条件
1、在国内外已经获得或即将获得博士学位者,专业为教育学或具有与教育科研相关的专业背景;
2、年龄35岁以下,品学兼优、身心健康;
3、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在校读博士期间或工作期间已有相近方向的研究经验;
4、具备与研究课题相关的研究能力和理论知识;
5、具有较强的沟通和表达能力,以及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
6、能够全脱产在本站进行研究工作。
四、申请材料
1、《博士后申请表》(工作站联合招收)一式四份(由申请人员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注册并填写后在线生成)(工作站单位: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流动站单位: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流动站);
2、《专家推荐信》两封(由两位本学科领域的博士生导师或相当水平专家填写,一般其中有一位应是申请人的博士导师;对于留学人员,一般应有一位国外导师或科研项目负责人作为推荐人);
3、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暂未拿到证书者可由学位授予部门出具决定授予学位的书面证明或其已通过论文答辩的决议书复印件;
4、培养单位证明或有关用人单位同意做博士后的意见(属国家统一分配的博士毕业生,由博士生培养单位的有关主管部门提供书面证明;凡委托、在职、定向培养及其他已有工作分配协议的申请人,提交原工作单位或有关用人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本人做博士后的意见,并最好同时注明对其出站后分配去向的意见);
5、国外取得博士学位的留学人员,还须提交驻外使(领)馆出具的《推荐意见》表及留学证明;
6、拟报课题的研究计划表(见附件);
7、其他材料:提供反映本人品德、学业、业绩、政治面貌、身体状况等方面的证明材料,包括核实《博士后申请表》填写内容的材料等,其中身体状况材料要求提供二级以上医院的体检合格证明。
报名材料请妥善保管,恕不退还。
五、在站工作期间的有关待遇
1.申请人面试后一经录用,即签订工作协议书,随时进站工作;
2.博士后研究人员到站工作期限为2-3年,以工作协议书约定为准;
3.上海市教科院根据有关政策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相关规定,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薪资及科研经费,良好的科研环境和生活服务。
六、截止时间
申请截止时间:2017年4月30日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茶陵北路21号2号楼204室,邮政编码:200032
咨询电话:021-33683849,来电时请说明是在硕博英才网看到的信息。
联系人:陈娟
E-mail:jkykyc@163.com(邮件主题标明为"姓名+应聘岗位+硕博英才网")
附件: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博士后工作计划.doc
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科研处
2016年2月28日
来源:
http://postdoctor.ecnu.edu.cn/s/194/t/346/54/b9/info15276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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