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僱書記
臺北市政府交通局TaibeiUpdate time: May 19,2019
Job Description

公務電話 02-27256942#6942
官職等 職系 會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名額 1 性別 不拘 機關類型 行政機關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專)院校以上畢業。
二、具半年以上會計帳務處理及審核之工作經驗。
三、未有限制調任及雙重國籍情事、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兼職兼業及公務員服務法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資本門、歲入及保管款等審核、控帳。
二、收辦資本門、歲入、懸帳、防災調查表(局及主管)(含每季執行檢討)。
三、編製月報、半年結算及年度決算(局)。
四、整理憑證(含日結表)、局務會議資料、懸帳清理會議。 工作地點 臺北市 信義區 工作地址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6樓北區 聯絡方式 一、採通訊報名,請檢附下列資料(均請以A4格式直式橫書依序裝訂): 1.公務人員履歷表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3.相關經歷證明文件 於 108 年 5 月 24 日前送本局【臺北市市府路1號6樓北區 臺北市政府交通局人事室收】(※以郵戳為憑,務請註明應徵會計室約僱書記)。經書面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者不另通知,資料恕不退還,使用完畢後由本局統一銷毀。經本局通知而無法親自參加面試者,視同放棄應徵。又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二、本職缺得視業務需要擇優增列候補人員 1 名,並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 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三、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僱用原因消失或期滿前1日止(預計至109年3月)。 四、報酬標準:220薪點(新臺幣27,434元)。 五、配合本市政大樓合署辦公機關全面啟用員工服務證結合悠遊卡,錄取人員可自備悠遊卡或由本局借用製作。 須具公務人任用資格: 否 證照 福利 是否須輪值 否 特殊條件註記 備註欄 公家機關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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