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學助理
教育局Hong KongUpdate time: April 27,2019
Job Description

部門:
教育局

組別/單位:
元朗官立小學

薪酬:
月薪13,295元

入職條件:
(a) (i)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五科包括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註1]或以上成績,或具備同等學歷;或(ii)在香港中學會考五科包括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註2]/E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備同等學歷;
(b) 具備1年與教育相關的工作經驗;
(c) 中英文良好;
(d) 熟悉中英文輸入法及電腦操作者優先,例如文字處理、試算表及簡報軟件;以及
(e) 面試者或須接受技能測試及/或筆試。

註:
1.政府在聘任時,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並表現優異」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C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3級成績;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E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2級成績。
2. 政府在聘任時,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及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級和第2級成績。

職責:
(a) 協助教師處理非教學工作;
(b) 協助預備教學工具、教材及參考資料;
(c) 籌辦推行課外活動及學生活動;
(d) 提供功課輔導及進行學生輔導;
(e) 編製校內及校外評估資料;
(f) 進行有關教學的分析及調查;
(g) 製作網頁作教學用途;
(h) 支援有特殊教育需要學童及處理相關行政工作;
(i) 或須不定時或超時工作;以及
(j) 校方指派的其他工作。

聘用條款:
獲錄用者將會按非公務員合約條件聘用,合約期至2019年8月31日。

福利:
根據《僱傭條例》的規定,按適當情況,可享有 7天年假、休息日、法定假日(或代替假日)、產假及疾病津貼。

附註:
(a) 申請人須在申請表格上清楚註明職位編號及職位名稱,例如:教學助理 (EDB/YLGPS/128/19)。 (b)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c)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d) 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e)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f)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 面試。(g)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 筆試。在適合受聘而有申報為殘疾的申請人和適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請人當中,招聘當局可給予前者適度的優先錄用機會。有關政府聘用殘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關措施載列於《用人唯才:殘疾人士申請政府職位》的資料冊內。申請人可於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參閱該資料冊,網址如下:http://www.csb.gov.hk內的 "公務員隊伍的管理-聘任"。 (h)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 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述查詢地址。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 [G.F. 340 (3/2013修訂版)] 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 下載。申請書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達下列查詢地址(新界元朗坳頭 元朗官立小學)。為避免郵件過期或未能成功派遞,在投寄前請確保信封面已清楚寫上正確地址及已貼上足夠郵資。所有郵資不足的郵件將不會派遞至本局,並會由香港郵政按情況退還寄件人或銷毀。申請人須自行承擔因未有支付足夠郵資而引致的任何後果。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六至八個星期內接到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有關上述空缺的資料,可按該項職位所列電話查詢。

查詢地址:
新界元朗坳頭 元朗官立小學

查詢電話:
2476 1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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