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電話 02-23086101#760
官職等 委任第1職等至第3職等 職系 一般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名額 1 性別 不拘 機關類型 行政機關 資格條件 (一)初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一般行政職系任用資格,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形之公務人員。
(二)熟悉網路應用及Office應用軟體。
(三)具本府公文應用處理整合系統操作經驗者尤佳。
(四)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及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及無公務人員服務法各項不得兼職情形。 工作項目 (一)辦理出納相關事項。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 臺北市 萬華區 工作地址 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7樓 聯絡方式 (一)報名者,請於108年5月3日前(以郵戳為憑),檢具下列證明文件:1.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貼照片、自傳及於末頁簽名) 2.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3.畢業證書影本 4.現職銓敘部審定函及派令影本 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近5年未受考者註明後始得免附)6.英語檢定證書等資料,掛號郵寄至臺北市勞動檢查處人事室收【地址: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7樓】,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秘書室一般行政職系書記職務」。不符合資格者請勿寄送。 (二)初審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談【以手機簡訊通知請隨時留意】,不合格者不另通知。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註明「返還書面應徵資料」俾利郵寄,未附回郵信封者恕不退件及通知。洽詢電話:(02)23086101#800或760,李先生或莊小姐。 須具公務人任用資格: 是 證照 福利 是否須輪值 否 特殊條件註記 備註欄 公家機關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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