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電話 02-27287147
官職等 無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名額 1 性別 不拘 機關類型 行政機關 資格條件 1、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雙重國籍或多重國籍者。
2、符合下列其中之一者:
(1) 擔任照顧管理專員工作滿2年以上者。
(2) 長期照護相關大學畢業生,包括:社工師、護理師、職能治療師、物理治療師、醫師、營養師、藥師等,且具4年以上相關照護工作之經驗或前述人員相關專業研究所畢業滿2年以上者。
(3) 公共衛生碩士畢業,且具4年以上相關照顧工作經驗。
(4) 專科畢業具師級專業證照,且具5年以上相關照護工作經驗。
3、熟諳電腦Windows/Microsoft office/操作及電腦資訊。
4、工作積極、抗壓性高。 工作項目 1.提升長照 2.0 服務涵蓋率(或長照2.0服務使用率)
(1)監測長照2.0服務涵蓋率(或長照 2.0 服務使用率)執行成效之評估
(2)發現服務需求問題、規劃並推動改善措施
2.發展長照服務資源網絡
(1)規劃並推動建置長照服務資源網絡
(2)監測並督導照專經營在地長照服務資源網絡執行成效之評估
(3)發現服務供給、資源網絡發展問題,規劃並推動改善措施
3.規劃照管分站之設置,以提升照管服務之可近性
4.監測及維護照管人員服務品質
(1)審核各照顧計畫及核定項目之適切性
(2)督導照管專員工作內容、服務流程
(3)規劃辦理教育訓練:包括內部工作人員及外部機構之服務提供者
5.調解民眾陳情案件
6.負責推動
(1)照管及衛政三項業務
(2)失智社區發展計畫-失智症共同照護中心
(3)預防照護介入方案計畫
(4)扶幼顧老就業創新方案
(5)長照2.0 社區整體照顧體系
7.辦理中央主管機關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 臺北市 中山區 工作地址 臺北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臺北市中山區錦州街233號) 聯絡方式 【陳小姐,電話(02)2720-8889轉分機7147】 1.請至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事求人徵才系統網路報名(請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並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及檢附下列證件: (1)身分證影本。 (2)最高學歷證明影本(非長照相關科系畢業者,請另附長照相關學歷證明)。 (3)專業證照影本。 (4)長照相關工作資歷服務證明影本。 【備註:持外國學、經歷證明者,請另附經我國駐外單位認證之中文譯本,否則視為資格不符。】 2.請於108年4月30日前將甄試報名表及相關證件以掛號寄達(郵戳為憑):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2樓東南區-臺北市政府衛生局人事室陳小姐收,封面註明「應徵照顧管理督導職務代理人」,並附詳細聯絡地址及電話。 3.本局將對報名資料進行初審,並擇優公告甄試名單,逾期或資料不齊者,一律視同資格不符不另通知補件;若初審不合格或未獲錄取需本局檢還書面報名資料者,請檢附足額郵資回郵信封1只並填上收件人資訊,未附者恕不退還。 4.初審合格名單及甄試相關訊息將於108年5月7日下午6時前公告於本局網站,請自行上網查詢,恕不另行通知。 須具公務人任用資格: 否 證照 福利 是否須輪值 否 特殊條件註記 備註欄 公家機關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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