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 (一)「教師法」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暨其施行細則」。 (二)「教師培育法」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教師資格檢定及教育實施法」之規定。 二、甄選職缺:輔導科、國文科、數學科。 三、報名資格: (一)具合格教師證者佳。 (二)大學以上相關科系學歷畢業。 (三)具相關教學經驗者佳。 (四)英文科教師:英語教學專長,需以全英文上課。 (五)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三條及「教師法」第十四條之情事者。 四、報名方式: (一)履歷表含自傳、個人學經歷、身份證、畢業證書及教師證等相關證件影印本; 履歷表自傳包括個人照片、學歷、教學經驗、專長、興趣、自我期許等、紙張為A4 格式請至本校網頁行政公告下載。 (二)請將上述證件資料郵寄至本校人事室收,信封註明:應徵中學部 科教師。 五、甄選方式: (一)第一階段:書面資料審查及評選。(未通過評選者,恕不退件)。 (二)第二階段:第一階段通過者,個別通知到校進行甄試(筆試20%、試教50%與口試30%)。 六、報名截止日期:依本校行政公告、台師大就業大師網站或1111人力銀行公告之截止日期為主。 七、甄選試務:由教師甄選委員會﹝校長、主任、組長及本校專業科目教師﹞會同評審,甄選作業由人事單位主辦,試務工作由教務處承辦,其他單位協辦。 八、錄取標準:最低錄取標準其總成績不得低於70分,口試成績不得低於60分,成績相同以口試、試教、筆試成績排序,若未達最低錄取標準者,得重新辦理甄選工作。 九、錄取通知: (一)個別電話通知。 (二)錄取者應於約定之時間至本校人事室報到。 十、附則: (一)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致上述甄選日程及地點需作變更時,將個別通知老師擇期另舉行考試。 (二)本國籍教師持國外學歷證件者,畢業學校應為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院校,應另附駐外單位驗證證明。 (三)應繳表件若有不實者、除註銷甄選資格外、如涉及刑責、由應徵者自行負責。 (四)本簡章若有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 十一、聯絡方式: (一)本校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鎮南路1110號。 (二)洽詢電話:(05)537-8899 分機2204 人事室張小姐 (三)電子信箱:personnel@victoria.ylc.edu.tw (四)本校網頁: http://www.victoria.org.tw/ 教師條件: 1 具有IB Chinese workshop certificate 2. 有IB Chinese A HL 教學經驗
人員類別 正式 教育階段別 高中 任教類科別與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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